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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关于本公司与产业集团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5 信息来源: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行与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产业集团公司授信52,000万元,业务品种为不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与产业集团公司在广东省佛山市签订相关协议。

产业集团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佛山市南海承业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行董事骆玲女士担任产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根据监管机构对关联方的管理要求,产业集团公司属于本行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52,000万元,单笔交易金额占本公司二季度末资本净额的2.00%,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须经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已提交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查,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张长琦先生、邹建华先生、王燕鸣先生、廖焕国先生和王乐栋先生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产业集团公司

产业集团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21日,注册地址和主要办公地址均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十五层1501-1516单元(住所申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骆玲,注册资本为207,237.76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5559142421W,主要股东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财政厅,实际控制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包括:对金融高新区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及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及物业管理;新技术及产品项目投资;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支持、策划服务,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接受其他股权投资委托,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产业集团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产业集团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佛山市南海承业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行董事骆玲女士担任产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根据监管机构对关联方的管理要求,产业集团公司属于本行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对产业集团公司授信52,000万元,业务品种为不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符合商业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授信业务,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六、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授信本公司给予产业集团公司的授信总额累计为52,00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声明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为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