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南海农商银行官方网站!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个人金融 个人存款 证明业务

证明业务

一、业务简介

证明业务是我行根据存款人申请而出具的证实存款人存款情况的书面证明。证明业务包括存款证明业务和结算纪律资信证明业务两类。

(一)存款证明,是指根据存款人的申请,以该存款人在我行的存款账户余额为依据,为其出具的其账户存有一定金额存款的书面证明,包括时点证明、时段证明两种。

1.当前时点证明是对客户当前时点的可用存款账户余额出具证明,历史时点证明是对客户历史日日终存款账户账面余额出具证明。

2.时段证明是对客户当前到将来某一时间内的可用存款余额出具证明。

(二)结算纪律资信证明业务,是指我行根据客户的申请,依据客观事实,对客户在我行历史某一时段的结算纪律资信状况开立书面证明的业务。

 

二、业务受理对象

(一)存款证明业务的受理对象是在我行开户的个人客户、单位客户(含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下同)。因自费留学、国外移民、探亲、境外旅游、招投标或办理其他业务等需要的,均可到我行申请办理存款证明。

(二)开立结算纪律证明受理对象: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和在我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客户(仅限个人支票户)。

 

三、业务适用范围

(一)存款证明业务适用范围仅限于我行的人民币和外币的账户,包括单位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含银行卡、个人支票账户)、个人储蓄账户、定期存款账户。

(二)开立结算纪律证明业务适用范围仅限于我行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使用支票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四、业务受理机构

(一)存款证明

1、系统录入打印的个人存款证明可在我行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手工开具的个人存款证明应在开户机构所在支行营业部办理。

2、单位存款证明则需在开户网点办理。

(二)结算纪律资信证明

客户可到存款账户所属支行的任一网点申请,集中在各支行营业部出证并签发。

 

五、存款证明业务办理人资格要求

(一)个人客户申请办理时点证明的,可由代理人代办。时段证明必须存款人本人办理。

(二)单位客户申请办理时点证明或时段证明可以授权他人办理。授权他人办理的,被授权人应是授权单位工作人员,并应出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和工作证。

 

六、开具证明所需材料

业务所需材料详情请咨询业务受理机构。

 

七、收费方式及标准

(一)客户《资信证明书》《存款证明书》及《结算纪律资信证明书》遗失不挂失、不退还手续费。

(二)收费标准具体以最新《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价目表》为准(可由“南海农商银行官网-工具栏-服务收费标准”进入查询)。

注:1.本界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详细业务请咨询我行业务受理网点或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0757-960123咨询。

2.任何人不得利用证明业务信息从事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