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介
银行询证函业务是注册会计师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直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询证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所收到的询证函,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直接提供书面回函的过程。
二、业务流程
(一)受理及回函方式
我行受理银行询证函及回函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1.现场跟函:是指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亲自到我行集中处理机构现场跟函,我行集中处理机构直接将回函文件交给会计师事务所跟函人员或直接邮寄至银行询证函中指定的回函地址和联系人;现场跟函的,跟函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经授权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印章(会计师事务所已实现集中函证的也可以加盖集中处理机构的印章)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跟函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介绍信或授权书应清晰记载跟函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办理事项等信息。
2.邮寄函证: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邮寄方式寄送银行询证函到我行集中处理机构,我行集中处理机构通过快递方式将回函文件邮寄至银行询证函上记载的回函地址,邮寄费用到付。
3.数字函证: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第三方函证平台发出数字函证,我行集中处理机构通过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数字函证系统“一点接入”进行收函和回函。
数字函证需被函证单位通过企业网银进行授权(客户有开通证书版企业网银的情况下)或现场提供授权资料。企业网银管理员通过“管理中心-操作员管理”为相应的操作员开通“数字化函证查询功能”。操作员通过企业网银或企业手机银行(功能路径:“账户信息-数字化函证查询”)录入账号进行查询和授权。
(二)受理函证格式及填写规范
1.我行受理的银行询证函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4〕2号)有关询证函格式的要求。
2.纸质函证需由被函证单位在询证函预留签章处和骑缝处加盖被函证单位在我行开户时预留的签章并填写日期,如指定其中一个账户为询证函扣款账户的,应加盖扣款账户的预留签章;数字函证对被函证单位签章不作强制要求。
3.纸质函证来函信息填写方式应统一,不得存在部分打印部分手写的情况。
4.注册会计师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或具体栏位,应当将该项目或具体栏位的表格用斜线划掉;格式一对于需要函证但没有交易或余额的,则应该在每个对应栏目内填写“无”,项目各栏位均不得空白。
5.对于第14项无论是格式一还是格式二均需写明具体的项目或用斜线划掉,填写“无”的,我行一律不予核实。
6.银行询证函格式一和格式二均需清楚填写函证基准日和第3项注销银行存款账户的期间。
如不符合上述填写规范的,我行将作退函处理。
(三)函证范围
我行函证的范围以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的询证函中的“函证收件人”作为依据,即以询证函格式中定义的“贵行”所代表的总分支机构主体范围进行回函。如询证函收件人为某网点,回函信息仅针对该网点范围内进行回函;询证函收件人为某支行,回函信息仅针对该支行范围内(含该支行下辖所有网点)进行回函;如询证函收件人为总行,回函信息则在全行范围内进行回函。除总行和支行外具体网点以我行公示的营业网点为准(可由“南海农商银行官网-网点查询”进入查询)。
(四)回函用章
2024年2月6日起,我行回函印章统一使用“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询证函回函专用章”。
三、收费方式及标准
(一)收费方式
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可凭被函证单位授权的扣款信息进行转账扣收相关费用或现场通过转账/现金方式收取相关费用。如扣款失败且被函证单位不愿现场支付费用的,我行将作退函处理。
(二)收费标准及优惠
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收费标准为200元/笔;其中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小微企业免收,具体以《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价目表》为准(可由“南海农商银行官网-金融工具-服务收费标准”进入查询)。
四、联系信息
我行询证函业务自2022年11月1日起集中在总行营业部处理,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757-86208252
联系地址(现场跟函及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
注:1.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详细业务请咨询我行总行营业部或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0757-960123咨询。
2.任何人不得利用询证函回函信息从事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