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南海农商银行官方网站!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公司金融 单位存款服务 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

产品介绍

协定存款是指客户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验资账户除外,以下简称A户)和协定存款账户(以下简称B户)两个账户,并与我行签定协议约定A户的留存金额,A户中超过留存金额部分由信用社自动将其转入B户,并以协定存款利率计息的一种单位存款  

办理指南

办理协定存款必须由存款户与我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协议中注明A户的留存金额,协议期为一年,到期双方如无终止或修改,则视作按原协议期限自动延期。如需终止或修改,应在协议期满前巧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一、开户

协定存款的对象是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对居民个人不得开办此项业务。

办理协定存款业务的单位,原则上必须在我行过去1个月内日均存款余额达100万元以上,或是有较大发展潜力或对我行业务有较大贡献的企业

二、使用

A户的使用管理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执行,B户为A户附属账户,以A户的存在为依存条  件。B户的开户依据是我行审批同意的《审批表》和双方签订的《协定存款协议》,开户资料不需上报人民银行审批或备案,也不能直接办理对外支付。我行不对B户售卖支票。A户余额不足支付时,我行主动将B户的款项转入A户后对外支付。若仍不足以支付的,按账户透支处理,我行不予垫款

三、结息

协定存款按企业活期存款计息方式按季结息。A户按结息日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B户按结息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A户结息入A户,B户结息入B户  

四、销户

协议期满后终止或提前终止的,需对B户进行销户处理。B销户时手工填写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存款及利息转入A户。A户可继续用于日常结算业务。若结清A户,则必须首先办理B户销户

五、注意事项

如遇查询、冻结、扣划,参照我行相关规定执行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详细业务请咨询我行网点或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