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公寓使用权贷款”是我行向村民发放的用于租赁或购买在农村集体用地上以集资形式统一建造的社区农民(或村民)公寓的人民币信贷业务。
符合购买农民公寓条件的村民。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
2.贷款期限长,最长可贷10年。
3.贷款方式灵活,可采用抵押、质押、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