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贷款”是我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汽车的人民币贷款,主要包括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一手和二手自用汽车。
在佛山市或广州市辖区之内居住或工作;二手汽车的,借款人必须为佛山市户籍的居民。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佛山市或广州市辖区之内居住或工作。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贷款期限长,一般最长可贷5年。
3.贷款方式灵活,可采用信用、保证、抵押。